2017年西丰县卫生局部门决算公开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2日

西丰县卫生系统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丰县卫生系统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丰县卫生系统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丰县卫生系统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丰县卫生系统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铁岭市委办公室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西丰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的通知》(铁委办法[2010]11号),设立西丰县卫生局,正科级建制,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1、内设机构

  根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制定,县卫生局设1个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负责协调、管理全局各项政务、事务。

  2、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确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组织拟订全县卫生改革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

  (3)研究制定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4)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实施重大疾病预防规划与策略,组织和协调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负责指导全民健康教育。

  (5)组织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管理医务人员资格认证和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工作;负责医疗机构行业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建立并实施医疗机构综合评价和监督体系。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量。

  (6)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组织调度全县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7)组织、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

  (8)研究拟订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的发展规划,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发展、创新,促进和推动中医药现代化;指导中医医疗、科研、教学机构的改革,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进行监督和指导,研究和指导民族医疗医药工作。

  (9)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政策的落实。

  (10)研究制定全县医学科学和学科发展规划;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和应用工作;开展继续医学教育。

  (11)研究制定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落实卫生医学方面的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考试和申报评审工作。

  (12)负责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健工作。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其他事项

  (1)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职业卫生监督的职责分工。县卫生局负责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审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工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作业场所(煤矿除外)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纪行为。县卫生局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3)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西丰县卫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29个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西丰县卫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30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西丰县卫生局

2

西丰县第一医院

3

西丰县中医院

4

西丰县保健院

5

西丰县疾控中心

6

西丰县卫生监督所

7

西丰县地方病防治所

8

西丰县结核病防治所

9

西丰县卫生进修学校

10

西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11

西丰县医疗器械维修部

12

西丰县兴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3

西丰县振兴镇中心卫生院

14

西丰县郜家店镇中心卫生院

15

西丰县房木镇中心卫生院

16

西丰县平岗镇中心卫生院

17

西丰县德兴乡卫生院

18

西丰县天德镇卫生院

19

西丰县营厂乡卫生院

20

西丰县柏榆镇卫生院

21

西丰县钓鱼乡卫生院

22

西丰县凉泉镇卫生院

23

西丰县成平乡卫生院

24

西丰县金星乡卫生院

25

西丰县安民镇卫生院

26

西丰县和隆乡卫生院

27

西丰县明德乡卫生院

28

西丰县更刻乡卫生院

29

西丰县陶然乡卫生院

30

西丰县西丰镇卫生院

  

第二部分  西丰县卫生系统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当年收入合计23316.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249.78万元。2017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7年部门累计可用收入总计23316.85万元。

  2017年当年总支出23316.85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316.85万元。

  结转下年0万元。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当年财政拨款支出3249.7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49.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49.7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49.78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2.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照比上年减少“三公”经费13.87万元,同比上年减少公务接待费0.36万元,车辆运行费用减少13.51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西丰县卫生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2.35万元,比2016年增减143.57万元,减少31.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西丰县卫生系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8.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8.1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西丰县卫生系统共有车辆2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卫生部门2017年项目支出6653万元,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0%。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本年度项目资金没有参与预算绩效编制;二是此项目实际支出中没有绩效考核内容。下一步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如确实需要绩效考核,如实编制绩效;二是提高资金使用管理,加强业务股室的资金使用情况上报及绩效考核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卫生局对离退休人员工资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卫生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卫生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卫生局在重大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指卫生局对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给予的补助。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卫生局用于住房公积金及房贴方面的支出。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附件:2017年卫生局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