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西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西丰县政务公开工作在省、市政务公开办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公开。聚焦攻坚之年攻坚之战,着重发布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八大攻坚”任务取得的重要进展和重大成果,积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做好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政策发布服务等工作。注重与新闻媒体的协同联动,形成合力,为打造西丰新“五地”营造良好氛围。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多种载体面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074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473条,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数4601条。组织录制政务访谈11期。组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开展“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1次,实现了政务公开线下宣传平台全覆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全流程工作规范,推进数字化手段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运用。全年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受理网络申请2件,信函申请5件,申请数量较上一年度有所下降。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按照为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的原则,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信息,帮助解决难题。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通过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策公开工作制度。加强优化政策服务相关工作制度建设,强化政策酝酿、制定、发布、解读、推送、回应、兑现、评价等政策服务全流程管理,促进政策落地。加强政策集中发布和动态更新。完善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妥善公开敏感信息。综合考虑拟公开信息的性质、受众、影响等因素,科学确定信息公开方式范围,做好已公开信息定期清理工作,方便群众获取行政机关履职依据,有效监督权力运行,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加强政府网站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功能建设,在加强政策服务、扩大公众参与、依法主动公开等方面,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积极配合省、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工作,依托西丰县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科学调整栏目设置,规范信息发布格式体例。探索在政策发布、互动回应、辅助决策等方面的创新应用。继续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和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切实规范各类平台信息发布工作。增强网站安全意识,根据相关法规和各自职责,落实网站安全责任,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具体化、责任化。加强日常业务培训,围绕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网站管理,推动各乡镇、各部门提升公开工作水平,提高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持续做好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027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440 |
行政强制 |
2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1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0 |
0 |
0 |
0 |
0 |
7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7 |
0 |
0 |
0 |
0 |
0 |
7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质量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仍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意识。二是平台监管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高,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被监测出问题的潜在风险依然存在。三是政策解读质量需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还不够高,内容过于简单。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政务公开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加强信息审核机制建设,严肃落实“三审三校”责任,定向发送问题告知提醒,认真配合市政务公开办进行监督检查。坚持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没有力量维护的政务新媒体应予以关停。三是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积极创新解读形式,争取采用简明问答、一图读懂、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对各项政策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建立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梳理编制本单位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形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逐项明确公开内容、主体、时限、渠道、责任等要素。加强对本行业系统乡(镇)目录编制工作的指导监督,做到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公开到位,其他事项审慎主动公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