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1日
西丰县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
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意见
编号:2112232024HY000749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九条及《铁岭市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实地勘查西丰县幼儿园分园项目,位于西丰县原第二供热站处,建设规模2040平方米,该项建筑工程符合规划条件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宗地面积3274平方米,土地核验楼位未超出出让用地红线。划拨用途为教育用地,现状用途未发生改变。核实、核验合格。
核发机关:西丰县自然资源局
日 期: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