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2日
西登告[2025]第213号
申请人:郞伟21122319701006****
权利人:郞伟
证号:西国用(2006)第023623号
坐落:西丰镇向阳街前进一委向阳小区西区1号楼132#
面积:23.5平方米
2025年9月12日,申请人郞伟向我中心提交了《不动产遗失补证声明申请》,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西丰镇向阳街前进一委向阳小区西区1号楼132#,证号:西国用(2006)第02362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予以公告,现声明西国用(2006)第02362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西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77896955
特此声明。
西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