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8日
西登告[2025]第206号
申请人:吴胜琴21122319600729****
权利人:吴胜琴
房证号:辽(2020)西丰县不动产权第0001529号
坐落:西丰县西丰镇民主街幸福委11组98矿建楼2-3-2
面积:54.2平方米
2025年8月28日,申请人吴胜琴向我中心提交了《不动产遗失补证声明申请》,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西丰县西丰镇民主街幸福委11组98矿建楼2-3-2,产权证号:辽(2020)西丰县不动产权第0001529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予以公告,现声明辽(2020)西丰县不动产权第0001529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西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77896955
西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