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4日
西登告[2025]第188号
申请人:刘恒洁 21122319711111****
权利人:黄秀芳
房证号:00691号
坐落:和隆乡和隆村
面积:117平方米
2025年8月14日,申请人刘恒洁向我中心提交了《不动产遗失补证声明申请》,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西丰县和隆乡和隆村,产权证号:00691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予以公告,现声明00691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西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西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