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24日
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岭西丰支行
权利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岭西丰支行
他权证号:辽(2021)西丰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001号
房屋坐落:西丰县西丰镇红旗路91号金泰紫澜山小区1幢3-5-1
面积:125.93平方米
2025年6月24日,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岭西丰支行向我中心提交了《不动产遗失声明》,因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西丰县西丰镇红旗路91号金泰紫澜山小区1幢3-5-1,他权证号:辽(2021)西丰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001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公告,现声明他权证号:辽(2021)西丰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00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西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77896955
西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