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8日
西登告[2025]第96号
申请人:郑淑霞21122319620420****
土地使用者:郑淑霞
证号:西国用(2014)第SA1244号
坐落:民主街育红委水岸家园小区B区6栋531#
面积:33平方米
2025年4月18日,申请人郑淑霞向我中心提交了《不动产遗失补证声明申请》,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民主街育红委水岸家园小区B区6栋531#,证号:西国用(2014)第SA124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予以公告,现声明西国用(2014)第SA124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西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77896955
特此声明。
西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