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第41号公告-董文发(注销登记)

来源:西丰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9日

  西登告[2024]41

  2025年2月19日,申请人董文发与安俊侠向我中心提交了《注销申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十七条之规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3月12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对本人申请的不动产产权办理注销登记。

  特此声明。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1

房权证2008字第03261号

董文发

21122319560815****

安俊侠

21122319630324****

房屋

明德乡尚文村田家屯

49.9平方米

住宅

2

董文发

21122319560815****

安俊侠

21122319630324****

土地

明德乡尚文村田家屯

303.7平方米

宅基地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