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9日
西登告[2024]第41号
2025年2月19日,申请人董文发与安俊侠向我中心提交了《注销申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十七条之规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3月12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对本人申请的不动产产权办理注销登记。
特此声明。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1 |
房权证2008字第03261号 |
董文发 21122319560815**** 安俊侠 21122319630324**** |
房屋 |
明德乡尚文村田家屯 |
49.9平方米 |
住宅 |
2 |
董文发 21122319560815**** 安俊侠 21122319630324**** |
土地 |
明德乡尚文村田家屯 |
303.7平方米 |
宅基地 |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