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第251号公告--隋加海(首次登记)

来源:西丰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6日

  西登告[2024]25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17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西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西丰县西丰镇水岸家园小区东门南行100)

权利人

共有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隋加海

21122319690101****

姜学凤

21122319700315****

房屋

凉泉镇禹甸村禹甸屯

108.83m2

住宅

2

土地

m2

宅基地

  西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