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4日
西登告[2024]第226号
申请人:杨军21122319711125****
权利人:杨军
证号:西国用(2004)字第06162号
坐落:凉泉镇凉泉村凉泉屯
面积:56.25平方米
2024年11月14日,申请人杨军向我中心提交了《不动产遗失补证声明申请》,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凉泉镇凉泉村凉泉屯,证号:西国用(2004)字第0616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予以公告,现声明西国用(2004)字第0616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