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第23号公告-刘桂云(非公证继承)

来源:西丰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0日

西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非公证继承的公告

西登告[2024]第 23号

申请人:刘桂云  21122319501031****

权利人:王进国

坐落:西丰县西丰镇胜利街站前委幸福小区3栋4-4-2

面积:73.61平方米

所有权人王进国于2010年9月11日死亡。现刘桂云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有关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11日前)将异议材料以书面形式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颁发证书。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西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单位:西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