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第48号补发公告-崔宇函(遗失补发)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9日

西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补发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西登告[2021]第 48

崔宇函不慎将位于西丰县西丰镇民主街育红委水岸家园A2区5幢18为“房权证西房字第43195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证载内容见下表),现已登报声明作废,并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补发。根据《辽宁省不动产登记办法》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1年1026日前)将异议材料以书面形式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补发证书。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西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77810110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面积

用途

崔宇函

西丰县西丰镇民主街育红委水岸家园A2区5幢18号

22.7

车库

公告单位:西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