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30日
西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西丰县永得利老得子绿色蔬菜专业合作社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合并调整的公告
西登告[2020]第36号
西丰县永得利老得子绿色蔬菜专业合作社于2013年以出让的方式获得位于西丰县平岗镇三合村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分别为12969平方米和29865平方米,2019年1月21日申请领取了2本《不动产权证书》。
因生产发展需要,该企业申请将该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合并调整(具体情况见下表),重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经审核,同意西丰县永得利老得子绿色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宗地合并调整申请。调整后,企业名称、总面积、用途、使用权类型等内容不变,合并后的宗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按“期限从短”的原则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者 |
坐落 |
用途 |
使用权类型 |
终止日期 |
使用权面积(㎡) |
不动产权不动产权证号 |
|
调整前 |
西丰县永得利老得子绿色蔬菜专业合作社 |
西丰县平岗镇三合村 |
工业 |
出让 |
2068年11月28日 |
12969 |
辽(2019)西丰县不动产权第0000236号 |
西丰县永得利老得子绿色蔬菜专业合作社 |
西丰县平岗镇三合村 |
工业 |
出让 |
2068年11月28日 |
29865 |
辽(2019)西丰县不动产权第0000237号 |
|
调整后 |
西丰县永得利老得子绿色蔬菜专业合作社 |
西丰县平岗镇三合村 |
工业 |
出让 |
2063年7月29日 |
11826 |
|
西丰县永得利老得子绿色蔬菜专业合作社 |
西丰县平岗镇三合村 |
工业 |
出让 |
2063年4月29日 |
31008 |
依据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对上述不动产登记内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5月25日前)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达至西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该不动产依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西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单位地址:西丰镇水岸家园小区东大门南行100米
联系电话:024-77810110
2020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