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1日
农村危房改造是帮助贫困农户突现“安居梦”的惠民工程,是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的民生项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乡村振兴(原扶贫)部门认定的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D级危房补助资金为2.5万元/户,C级危房补助资金为0.5万元/户;建设标准:C级维修的房屋,必须优先维修危险点,维修后达到安全住房标准;D级翻建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低于13平米。房屋维修或翻建花费不得低于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经农户个人申请、房屋危险等级认定、村民代表大会、公示、审批后进行危房改造;在房屋竣工后,由住建局牵头组织竣工验收,在验收过程中,负责房屋质量验收;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农户身份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