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管理--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接受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9日

  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接受转让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