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政发【2023】1号 西丰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2023年度政府系统重点工作实绩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主题分类: 考核
发文机关: 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5-05
标  题: 西政发【2023】1号 西丰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2023年度政府系统重点工作实绩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西政发【2023】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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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政府系统重点工作实绩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西丰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度政府系统重点工作实绩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为激励引导全县政府系统认真履职尽责,按照“凭工作实绩论优劣,以落实成效定奖惩”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目标考核的导向作用,更加科学精准评价工作成绩,经县政府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安排部署,聚焦加快构建“三带、五新、五化”发展格局,结合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实际,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工作进行考核,力求评价方法科学合理、客观准确,评价指标细化到月、责任到人,充分调动和激励各乡(镇)、各部门聚焦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落地。

  二、考核对象

  (一)18个乡(镇)人民政府

  西丰镇、安民镇、郜家店镇、更刻镇、平岗镇、天德镇、柏榆镇、钓鱼镇、陶然镇、振兴镇、房木镇、凉泉镇、德兴满族乡、明德满族乡、金星满族乡、成平满族乡、和隆满族乡、营厂满族乡

  (二)31个县政府工作部门

  1.综合部门11个:

  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西丰县分局、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2.业务部门20个: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供销社、县现代服务业中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鹿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27个中、省、市直部门

  1.执法监管部门5个:

  税务局、人民银行、路政局、烟草公司、消防大队

  2.金融保险部门11个: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发行、邮储银行、村镇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铁岭银行、信用联社、人寿保险、财产保险

  3.通信部门4个:

  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中国广电西丰分公司

  4.业务部门7个:

  气象局、武警中队、供电公司、石油公司、邮政局、铁路、326台

  三、考核内容

  (一)2023年县政府工作报告,经济工作会议,推进高质量发展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战”动员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快实现西丰振兴发展新突破(2023年)工作图谱确定的节点目标;

  (二)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年度常规工作(各乡镇政府主要对照工作图谱任务指标、县政府各部门主要对照市级考核指标);

  (三)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争先”(获得国家及省、市荣誉等)、“创优”(机制制度创新、工作落实取得重大成效等)、“担当”(在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应急性、临时性工作中主动担当作为等)情况;

  (四)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交办其他纳入政府系统实绩考核的重点任务。

  四、考核分值

  考核分值采取100分制,月考核成绩为常规工作考核分数(依据考核细则),季度考核成绩由每月常规工作分数,争先、创优、担当工作分数(采取“申报制”),交叉互评分数和县政府领导评价分数及减分项组成。考核分数要拉开差距,避免出现全部同分现象,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分差一般控制在10分以上。

  (一)乡(镇)考核:常规工作60分,争先、创优、担当工作20分,县政府领导评价20分(县长10分,副县长共10分)。

  (二)综合部门考核:常规工作40分(本部门考核工作的分数取平均分),乡镇评价15分,县政府业务部门评价5分,争先、创优、担当工作20分,县政府领导评价20分(县长10分,副县长共10分)。

  (三)业务部门考核:常规工作40分,乡镇评价20分,争先、创优、担当工作20分,县政府领导评价20分(县长10分,副县长共10分)。

  (四)中、省、市直部门考核:常规工作50分,乡镇评价20分,争先、创优、担当工作10分,县政府领导评价20分(县长10分,副县长共10分)。

  五、考核流程

  建立“双周督办、月度考核、季度通报、年度评价”考核体系,实施乡(镇)和部门“交叉互评”工作机制。根据实际情况,以月度、季度、年度为周期,对全县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全程跟进、专项考核。

  (一)双周督办:县政府督查室会同相关部门对落实不力、进度缓慢或无进展的工作部门实行跟踪督办,现场督导检查,及时提醒督促。

  (二)月度考核:每月初,考核部门依据《考核细则》对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上月常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价打分(中、省、市直部门采取季度考核),纸质版考核结果及扣分原因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每月2日前报送县政府督查室。每月5日,县政府督查室负责汇总成绩,对排名靠后的单位下发工作提示函,县政府主要领导将对排名后三位的乡(镇)、县政府部门进行约谈。

  (三)季度通报:每季度第一周的周末,县政府将组织现场观摩拉练,召开评议会议,评议会上将随机抽取3个乡镇(根据“三带”区域划分,从每条集聚带中各抽取1个乡镇)、1个综合部门、1个业务部门、1个中省市直部门从履职情况、担当和争先创优等方面现场述职,并根据会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质询解疑。各乡(镇)及各部门互评打分并现场抽取下季度拉练内容。县政府督查室将在2个工作日内汇总成绩并通报考核成绩。县政府将提请县委主要领导同志对排名后三位的乡(镇),县政府部门,中(省、市)直部门进行约谈。

  (四)拉练内容:乡镇拉练内容采取抽取制和申报制的方式,18个乡(镇)从“党建引领”“产业项目”“人居环境”“自然生态”“民生保障”“基层治理”六个方面,各随机抽取3个乡(镇)进行拉练。同时,各乡(镇)根据本季度亮点、重点工作,申报本季度拉练项目。政府督查室将对抽取和申报的项目进行汇总、审核、筛选,最后由县政府确定各乡(镇)季度拉练项目;部门拉练内容采用抽取制进行,在综合部门、业务部门、中(省、市)直部门中各抽取2个部门,从“攻坚工作”“创新工作”“营商工作”“基础工作”四个方面抽取1项工作,作为该部门季度拉练内容。

  (五)年度评价: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中省市直部门全年实绩考核总成绩以季度成绩总和为基础,结合省、市年底反馈结果作相应调整,上报县工作实绩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考核要求

  (一)要强化作风纪律观念,准确把握评定标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核纪律,严守保密纪律,严禁打“关系分”“人情分”“面子分”,全面系统、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反映工作实绩。

  (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同志要牵头抓总,亲自研究过问,详细掌握考核实施方案,并明确一名分管副职专门负责考核工作。《考核细则》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及县政府工作需要,确因客观原因需调整,由各考核部门申请,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进行相应调整。

  (三)要积极配合考核部门开展工作,认真对照考核指标要求,严格把握重要工作时间节点,及时、准确报送各项佐证材料。对考核中发现弄虚作假、瞒报漏报,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排名资格。

  (四)县政府督查室要严格审核把关考核部门每月上报的考核成绩,并通过实地查看、调度问询等方式对相关工作进行现场抽查,对考核不准、结果失真及被考核部门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核实,一经核实,将扣除考核部门当月分数的50%。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由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附件:1.2023年度政府系统重点工作实绩考核细则

  (乡镇政府、县政府部门、中省市直部门)

  2.乡镇对县直部门、业务部门对综合部门考核评分参考内容

  3.加减分值设置表

  4.“争先 创优 担当”工作申请表

  附件1:中、省、市直部门.xls

  附件2:乡镇对县直部门、业务部门对综合部门考核评分参考内容.docx

  附件3:加减分值设置表.xlsx

  附件4:2023年 季度“争先 创优 担当”工作申报表.xlsx

解读 unscramble

《2023年度政府系统重点工作实绩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激励引导全县政府系统认真履职尽责,按照“凭工作实绩论优劣,以落实成效定奖惩”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目标考核的导向作用,更加科学精准评价工作成绩,经县政府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过程

  初稿形成后,先后征求了县政府各位领导及相关工作部门的意见,并经常务会讨论完善后,通过了县委常委会审议决定,最终形成了《2023年度政府系统重点工作实绩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三、主要内容

  2023年度政府系统重点工作实绩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分为六项内容和四个附件。第一项为工作原则:坚持围绕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安排部署,聚焦加快构建“三带、五新、五化”发展格局,结合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实际,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工作进行考核,力求评价方法科学合理、客观准确,评价指标细化到月、责任到人,充分调动和激励各乡(镇)、各部门聚焦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落地。

  第二项为考核对象:18个乡(镇)人民政府、31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7个中、省、市直部门;

  第三项为考核内容:1.2023年县政府工作报告,经济工作会议,推进高质量发展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战”动员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快实现西丰振兴发展新突破(2023年)工作图谱确定的节点目标;2.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年度常规工作(各乡镇政府主要对照工作图谱任务指标、县政府各部门主要对照市级考核指标);3.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争先”(获得国家及省、市荣誉等)、“创优”(机制制度创新、工作落实取得重大成效等)、“担当”(在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应急性、临时性工作中主动担当作为等)情况;4.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交办其他纳入政府系统实绩考核的重点任务。

  第四项为考核分值:考核分值采取100分制,月考核成绩为常规工作考核分数(依据考核细则),季度考核成绩由每月常规工作分数,争先、创优、担当工作分数(采取“申报制”),交叉互评分数和县政府领导评价分数及减分项组成。

  第五项为考核流程:“双周督办、月度考核、季度通报、年度评价”考核体系,实施乡(镇)和部门“交叉互评”工作机制。根据实际情况,以月度、季度、年度为周期,对全县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全程跟进、专项考核。

  第六项为考核要求:1.要强化作风纪律观念,准确把握评定标准,实事求是反映工作实绩;2.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同志要牵头抓总,亲自研究过问,详细掌握考核实施方案,并明确一名分管副职专门负责考核工作;3.要积极配合考核部门开展工作,认真对照考核指标要求,严格把握重要工作时间节点,及时、准确报送各项佐证材料;4.县政府督查室要严格审核把关考核部门每月上报的考核成绩,并通过实地查看、调度问询等方式对相关工作进行现场抽查,对考核不准、结果失真及被考核部门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核实,一经核实,将扣除考核部门当月分数的50%。

  解读单位: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解读人:郑策

  解读电话:024-7789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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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单位: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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