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1日
杨夏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疫情静态管控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针对疫情静态管控期间提出的没有实施小区封闭管理问题。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近期已专门召开加强物业管理工作会议,要求疫情防控静态管控及常态化防控期间,物业认真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职责,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关闭所有侧门,建立人员出入管理台账,对小区外来人员,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并做好相关信息登记,物业保安要对未佩戴口罩居民进行劝导,提示科学防护、戴好口罩、发放口罩,静态管控期间要对非必要外出居民进行劝返。针对群众紧急就医、办急事等出行需求,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了静态管控临时通行证,发放到乡镇、社区,开通绿色通道,由社区开具证明,解决群众紧急就医、办急事的需求,县防指24小时政策解答热线就群众特殊需求进行解答协调。
二是针对经营场所营业的问题。针对静态管控期间群众物资储备问题,县防指制定了《关于西丰县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成立的十个专班,职责明晰、无缝衔接,进一步强化完善我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其中的物资储备专班,其职责是保全县静态管控期间物资供应、物价稳定,静态管控期间由行业主管部门为民生车辆发放临时通行证,以保障民生物资供应车辆运行畅通。开展区域核酸检测、静态管控期间,县防指会提前一到两个工作日下发通告,并通过西丰融媒、社区群等多渠道转发通告,提前告知群众参与区域核酸相关事宜及做好相应生活物资储备。现静态管控期间由综合执法局、市场局、现代服务业及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与县防指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开展巡逻督查,对私自营业店铺采取立即关停、停业整顿、通报的管理措施,保证静态管控期间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