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92206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铁岭市文物古迹保护利用的建议的提案

来源:西丰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3日

丁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铁岭市文物古迹保护利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西丰县文物保护工作始终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开展,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几年来相继争取国家文物保护资金4100余万元用于文物保护修缮,使文物保护事业真正成为提升西丰县文化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载体,成为让全县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的宝贵财富,成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积极力量。

  一、加大基层文物保护资金支持力度

  近几年,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在上级财政专项有力支持下,先后实施了城子山山城西墙及水门抢险工程、东北抗联城子山根据地遗址革命文物保护工程和城子山山城城墙保护修缮工程等项目。可以说,我县的文物保护工作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在财政资金调度异常紧张的情况下,着重加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调度力度,提高项目资金拨付率,确保了城子山山城城墙保护修缮工程等项目如期推进实施,为我县的文物保护项目资金争取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从2023年起,西丰县本级财力预算专项安排文物保护工作经费3.5万元,进一步支持文物所开展文物保护工作。

  二、健全基层文物管理机构,选拔吸引专业人才

  1、为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西丰县于2021年9月成立了县文物局,由县文物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一名副局长兼任文物局局长。同时,“西丰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加挂“西丰县文物保护中心”牌子并设立分中心“西丰县文物管理所”,开展文物管理相关工作。在机构设置上保障文物保护工作有效开展。

  2、在每年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筹岗位数的情况下,根据部门实际需求,争取增设一定比例的岗位专门招聘学习考古及文物保护专业的人才。招聘人员入职后即开展相应的岗位技术培训,确保在短时间内保证新入职人员能够熟悉相关工作,并将所学尽快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去,加速专业化队伍建设。

  三、让文物“活”起来

  近几年来,共筹集、争取投入文物调查维修资金四千余万元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考古调查保护性维修。国家投资文物保护工程不仅仅是为了使一批重要文物得到有效的保护,而是通过保护修缮进一步加强文物的展示利用,修筑栈道、旅客观光平台等,都是让文物充分的展现在人们面前,让文物“活”起来。更好的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文化、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建成西丰县展示红色征程、坚定红色信仰、传播红色文化和党员接受红色文化洗礼的主阵地,促进文旅结合、促进地方文化、经济的发展,形成良好的文化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积极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积极做好文物保护宣传。

  1、形式进行专题报道,全面宣传我县当地红色文化,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文物保护氛围。跟踪报道我县文物修复工作,通过修复文物的具体细节,使得原本距离观众较远的文物修复,给人一种陌生问题生活化和神秘问题熟悉化的感受,满足受众探索神秘事物的心理,唤醒历史记忆,强化受众对于文物保护的感知。

  2、运用新媒体技术、手段、形态,通过鹿乡融媒、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掌握文物保护宣传的主动权。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增强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使《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家喻户晓,让沉睡的文物“活”起来。

  3、兼顾发展文化旅游事业,拓展历史文物利用途径,进一步加强历史文物创意产品开发的跟踪报道,促进文化消费,助推全县文旅产业的发展。

  西丰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