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1日
龙胜东代表: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
经详细调查,您所说的工程是我局2018年5月由县财政出资,为缓解我县严重的春季旱情而实施的农田抗旱水源工程。
该工程是我局以《关于建设西丰县2018年抗旱水源工程资金需求的请示》西水发[2018]55号文件,申请施工的小型抗旱水源打捆项目。您所提到的工程与平岗镇山河村、安民镇增幅村、振兴镇枫树村、更刻镇万育村、忠信村、小城子,钓鱼镇普济村、横街村等8个村的工程属于一个打捆项目,工程总投资48.63万元。
工程完工后,2019年开始我局陆续完成了该打捆项目中工程款财政支付申请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支付工程款35万元,占总投资的72%。今年我局又进行了一批项目的财政支付申请,现已报到县财政评审中心,财政评审出报告后才能结算工程款,且财审后的工程款为最终结算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