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1日

林海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金星乡青山养鸡场作业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此条道路的修建,属于产业路建设,需要跟乡镇政府上报并提交修建申请,再由乡镇政府上报到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局在向上级部门申请修建计划。

道路计划批准后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负责路基的改造和协调占地问题,经交通运输局验收路基合格后将予以修建。        

感谢您的提案和建议,也请您予以理解和支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