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1日

林海霞代表:

您好!

您在我县人大会议期间所提出的《关于维修金星乡永安村西头河道》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们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审慎对待,并尽力将有关问题早日解决。

您提的建议非常好,防治水患、治理河道,让沿河两岸村屯和耕地免受洪水威胁,是我们水利部门应尽的职责。由于我县河流众多,县财力又不足,而国家只对200m以上的中小河流进行报批审核通过后给予部分资金投资治理,你所提到的该流域因属于微小河流,面积又较小,暂时无法列入国家投资计划。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列入险工险段、生态治河或移民项目工程中,统一规划,尽早得到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