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1号建议:关于平岗镇农民建房所办房屋产权证及集体土地使用证情况的议案的答复

来源:西丰县政府办督查室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1日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

尤凯征等十位人大代表:

代表们提出的《关于平岗镇农民建房所办房屋产权证及集体土地使用证情况的议案》已收悉。感谢各位代表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注和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接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相关部门开会,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的阅读和研究,现就各位代表提出的《议案》答复如下:

2016年11月,我县开始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原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不再发放,由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为了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效率,我中心大厅的业务受理窗口已经完成整合,目前有7个窗口同时受理城镇和农村的业务,对各类型的业务《办事清单》在大厅和网站上进行公示,实行一次性告知,登记时间(受理到取证)也缩短至

5个工作日内办结。

感谢各位代表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心以及提出的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努力将不动产登记工作越做越好,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