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5号建议:关于对西丰县城区内部分街道非机动车和机动车混行治理的建议的答复

来源:西丰县政府办督查室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1日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5号建议的答复

于洪君、刘学兵代表:

你们好,你们所提的关于对西丰城区内部分街道非机动车和机动车混行治理的建议我们已经收悉。对此,我们公安局高度重视,责成交警大队认真办理。

我县交警大队召开了专门的会议,对两位代表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仔细的研讨,并认真予以落实。

一、为彻底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以及非机动车和机动车混行问题,我们交警大队大队长、教导员带领两名中队长专门到台安县进行了经验学习,通过学习,我们总结了学习调研报告,并向县政府申请了道路改造设施更新的请求。我县在今年,将改造拓宽小南路、站前街、西城街等道路将学习台安,在有条件的道路两侧硬铺盖上规划停车位。重新施划道路标线。在城区所有主要道路上设置电子抓拍系统,对机动车乱停乱放、随意调头、违法变线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整治

二、我们交警大队、综合执法局对违规占道经营进行了联合整治,清理了十家违法占道经营摩托车、电瓶车、拖拉机的营销点;清理了四家固定水果经销点;收缴占道路锥81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1份;清理僵尸车8台。同时加大对违法占道停车、出租车随意停车待客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治。加大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并在东方红小学、鸿志小学、东方红南校、一中、二中部署警力,在高峰期疏导交通。

三、我们开展了全方位的文明交通宣传。通过快手等新媒体定期曝光城区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宣传工作;制作宣传标语十二条宣传文明出行。

文明交通,关系千家万户,体现一个城市的面貌。我们交警大队将改进工作办法,不遗余力地将这项工作不断完善。感谢两位代表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