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3号建议:关于调整六安路与大通街交叉路口人行道等待红绿灯时间的建议的答复

来源:西丰县政府办督查室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1日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孟晓晨代表:

您好!非常感谢你对西丰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注。在接到你的建议后,我大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下面,就你提出的建议做如下答复:

今年以来,按照公安部交管局“规范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非现场执法专项整治工作”和辽宁省交管局“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636工程”的工作安排,我大队对全县所有交通信号灯进行了排查,已制定了整改计划,特别是您在建议中所提的六安路与大通街交叉路口的信号灯配时问题,将在近期作出调整,力争按照您所提出的要求,把行人通过时间调整到30秒或以上。

感谢孟晓晨代表对我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恳请孟晓晨代表将我们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向人民群众多多宣传,争取让更多的人理解、支持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让我们一起为西丰县的交通安全和经济社会的进步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