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8日
西丰县残疾人联合会
西丰县残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残疾 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及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范围:
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创业。支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集 中就业、自主创业、辅助性就业、灵活就业、残疾人大学生 就业等;开展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 业创新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专项技能培训等;扶持盲 人按摩机构、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
开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残疾人之家等机构;对参加辅助性
就业的就业困难残疾人给予补贴、对残疾人小额贷款给予利 息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自主创业给予补贴;对直接促
进残疾人就业的其他项目给予支持。
二、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应当坚持下列原则:
1、公开、公正、科学、高效;
2、集中使用,突出重点,择优安排;
3、专款专用;
4、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5、跟踪问效,责任追究。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预算拨款纳入财政国库集中
支付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办理。
四、合理编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初预算。各业务部门 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库中选取符 合要求的项目,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统一编制部门 年度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先报送财政部门审
核,后由业务主管部门报政府审批。
五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预算确定后,严禁随意调整
预算,改变支出用途。
六、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滞留、截留、
挪用,不得用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规定使用范围以外的开支。
西丰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