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2日
关于进一步开展“项目管家”活动的通知(一)
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辽委发〔2018〕63 号)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更加有效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发展中的问题,营造最优发展环境,我县在年初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项目管家”制度的通知》。但是在“项目管家”活动开展过程中,个别管家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政策认识不到位,深入企业和项目对接调研、帮助企业和项目解决问题等不到位,不能及时反映企业诉求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开展“项目管家”活动,确保项目和企业在西丰健康顺利发展,特此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家”活动基本情况和要素保障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将年初确定配备“项目管家”的112 个重点帮扶项目、企业调整为 65 个,其中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重点推进项目 11 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17 个、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15个、1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2个、园区内生产及在建企业 15 个、销售额 1000 万元企业5个。
一是成立重点领域招商专班。分别为生命健康领域,农业领域,工业领域,“数字经济”、外资、服务业领域,文化旅游领域,城乡建设六大领域招商专班,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成员单位,压实招商责任,突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实效性。
二是建立大项目专班工作机制。为了确保大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1+7”大项目专班制度。根据现有大项目情况设立1个项目服务督导组,组长由县委书记吴炜、县长荣大煜亲自担任。7个大项目专班,分别为茅台项目、越秀项目、同仁堂项目、阿胶项目、通用项目、康恒项目、沈阳嘉里中心系列项目。每个专班配备1名县级领导包扶、3名服务秘书,全程跟踪项目进展情况,了解项目存在问题,全方位做好服务。
三是建立重点产业项目推进专班。分别为鹿产业和食品产业发展项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晓波、县政协主席姜红梅牵头负责,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相关领导协同推进,人大办、政协办、工信局、鹿业局相关同志作为“项目管家”全程跟进项目进展情况。
四是建立“项目管家”“1+1+1+N”帮扶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一名县级帮扶领导履行总务员、协调员、代办员、宣传员的职责。第一时间掌握项目和企业动态,了解项目和企业遇到的问题,及时汇报并协调行政职能部门解决。将政府涉企政策及时准确传递给企业,并做好解读和落实工作,指导企业用好用活用足。同时负责建立好项目和企业服务日志、解决问题台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名企业联系人负责及时把项目和企业遇到的问题整理清晰,第一时间准确报告给“项目管家”,并积极协调项目或企业内部配合“项目管家”和行政职能部门解决问题。涉及到的N个部门由营商局牵头,针对项目、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协调予以解决。
五是园区内生产和在建企业、1000 万元以上项目及销售额 1000万元企业实行“1+1+N”帮扶制度。暨一名“项目管家”、一名企业联系人和N个部门,具体工作职责不变。如遇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或包乡镇县领导负责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