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十一)

来源:西丰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8日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十一)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主项: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子项:2.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

  二级子项:4.增加许可品种、数量

  实施层级:省级

  申请条件:

  1.属依法登记的化工产品经营企业。

  2.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营场所,需要储存、保管易制毒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仓储设施;

  3.有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健全的销售网络;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毒品犯罪记录;

  原申请材料: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

  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情况说明材料(原件)1份

  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和包括销售机构、销售代理商、用户等内容的销售网络文件(原件)1份

  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原件)1份

  新申请材料: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

  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情况说明材料(原件)1份

  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和包括销售机构、销售代理商、用户等内容的销售网络文件(原件)1份

  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原件)1份

  时限:法定30工作日。承诺20工作日

  办理流程:

  受理

  审查

  审核

  审批

  办结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最多次数:1

  是否收费:否

  是否进驻省、市政务服务中心:是

  是否在网上办理:是

  使用的业务办理系统类型(国家部委系统/省自建系统/市级自建系统/省级政务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系统/无:省级政务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系统

  是否与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并上报办件数据:是(省本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