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8日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十一)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主项: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子项:2.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
二级子项:4.增加许可品种、数量
实施层级:省级
申请条件:
1.属依法登记的化工产品经营企业。
2.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营场所,需要储存、保管易制毒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仓储设施;
3.有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健全的销售网络;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毒品犯罪记录;
原申请材料: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
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情况说明材料(原件)1份
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和包括销售机构、销售代理商、用户等内容的销售网络文件(原件)1份
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原件)1份
新申请材料: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
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情况说明材料(原件)1份
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和包括销售机构、销售代理商、用户等内容的销售网络文件(原件)1份
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原件)1份
时限:法定30工作日。承诺20工作日
办理流程:
受理
审查
审核
审批
办结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最多次数:1
是否收费:否
是否进驻省、市政务服务中心:是
是否在网上办理:是
使用的业务办理系统类型(国家部委系统/省自建系统/市级自建系统/省级政务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系统/无:省级政务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系统
是否与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并上报办件数据:是(省本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