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8日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八)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主项: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子项:2.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
二级子项:
变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实施层级: 省级,
申请条件:
1.属依法登记的化工产品经营企业。
2.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营场所,需要储存、保管易制毒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仓储设施;
3.有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健全的销售网络;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毒品犯罪记录;
原申请材料: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具有相应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证明材料及无毒品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原件)1份
新申请材料: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具有相应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证明材料及无毒品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原件)1份
时限:法定20工作日。承诺10工作日
办理流程:
受理
审查
审核
审批
办结
办事者到办事地点最多次数:1
是否收费:否
是否进驻省、市政务服务中心:是
是否在网上办理:是
使用的业务办理系统类型(国家部委系统/省自建系统/市级自建系统/省级政务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系统/无:省级政务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系统
是否与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并上报办件数据:是(省本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