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辽宁省商品质量监督条例》行为的处罚(二)

来源:西丰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8日

  对违反《辽宁省商品质量监督条例》行为的处罚(二)

  实施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类型:行政处罚

  主项:对违反《辽宁省合同监督条例》行为的处罚

  子项:

  2.对标明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不真实的,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行为的处罚

  改革方式:

  取消。取消后相关处罚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条款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