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辽宁省合同监督条例》行为的处罚(四)

来源:西丰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6日

  对违反《辽宁省合同监督条例》行为的处罚(四)

  实施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类型:行政处罚

  主项:

  对违反《辽宁省合同监督条例》行为的处罚

  子项:

  4.对利用合同经销国家禁止或者特许经营、限制经营物资的行为的处罚

  改革方式:

  取消。取消后相关处罚内容按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相关条款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