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辽宁省节约能源监察办法》行为的处罚(一)

来源:西丰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9日

  对违反《辽宁省节约能源监察办法》行为的处罚(一)

  实施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项目类型:行政处罚

  主项:

  对违反《辽宁省节约能源监察办法》行为的处罚

  子项:

  1.对用能单位拒绝、阻碍节能监察工作,或者拒不提供相关资料、样品以及伪造、销毁、篡改证据行为的处罚

  改革方式:

  取消。取消后相关处罚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相关条款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