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4日
尊敬的全体市民朋友:
医疗保障,关乎民生福祉,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们提供了抵御疾病风险、减轻经济负担的重要屏障。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朋友对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知晓率,确保更多市民能够享受到医保惠民政策带来的实惠,我们编制了202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手册,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一、2025年参保缴费政策
■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1.普通城乡居民(包括普通成年人、大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人员)400元;
2.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费;
3.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内但未识别为监测帮扶对象的脱贫人口(其他监测范围内人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外的脱贫人口(其他监测范围外人口)给予60%定额资助,个人缴费160元。
■集中缴费时间和待遇期
铁岭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 月23日至2025年2月28日。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除出生90日内新生儿和享受资助参保政策的困难群体外,其他居民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含新参保),设置90日待遇等待期。
■参保登记流程
(一)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簿,未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的新生儿可使用新生儿医学出生证明;
2.非本市户籍需提供本市居住证;
3.港澳台居民需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4.外籍人员需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及护照。
(二)办理方式
1.居民居住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及村、社区医保服务站或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
2.关注“铁岭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通过“服务大厅”—“医保服务”—“我要办事”—“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办理参保登记。
3.在籍学生(含大中小学生)统一在学籍地参保,由学校负责办理参保登记。
4.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内但未识别为监测帮扶对象的脱贫人口(其他监测范围内人口)等全额和定额资助的困难群体,由认定地的对应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办理参保登记。
■缴费渠道与缴费方式
(一)政府政务服务平台
辽事通APP--社保--铁岭市社保缴费
(二)辽宁省税务局“掌上办”缴费渠道
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
支付宝--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社保缴费
辽宁移动办税APP--个人办税--社保
(三)各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缴费渠道
银行名称 |
缴费渠道 |
中国银联 |
云闪付APP |
中国工商银行 |
银行柜面、手机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 |
个人掌上银行、个人网上银行 |
中国银行 |
银行柜面、手机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 |
银行柜面、手机银行、智慧柜员机、裕农通 |
交通银行 |
银行柜面、手机银行 |
光大银行 |
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云缴费APP、社保云缴费(小程序) |
平安银行 |
银行柜面 |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 |
银行柜面、金信微金融、智能柜台、手机银行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银行柜面、微信公众号 |
盛京银行 |
银行柜面、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智能柜台 |
锦州银行 |
银行柜面、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
招商银行 |
手机银行 |
铁岭银行 |
银行柜面 |
(四)办税服务厅
铁岭市各级税务机关实体办税服务厅
二、2025年医疗保障待遇政策
三、门诊慢特病
■办理方式及享受待遇时间
参保居民持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者医保卡复印件)、申请病种认定所需的相关医疗证明材料(相关医疗证明材料主要是指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病案专用章),部分病种可为门诊病历及诊断证明(原件加盖有效专用章),相关的化验检查、胃镜、肠镜、CT、核磁共振、心电图、造影、病理等报告诊断结果)到下沉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随时办理门诊慢特病。对于高血压、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肾脏疾病的参保人员需要现场体检,通过认定后,次月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其余病种三个工作日内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的医疗机构及认定病种
四、异地就医政策
■办理登记备案
(一)办理备案平台
1、微信公众号:搜索铁岭市医疗保障局,关注后进入服务大厅,点击异地就医按提示进行操作并上传异地就医备案资料。
2、公共服务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限出省人员使用)。
3、邮箱申请:将备案资料上传至tlsybzx1@163.com。
4、线下各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二)备案材料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医地居住证、户口(首页和本人页)或本人名下房产证之一。
2、参保人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材料不齐全时可签订承诺书,承诺在6个月内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允许先予备案。6个月内未补充齐的情况下只享受就医地待遇,不享受参保地待遇并即时取消备案,记录为医保失信行为,12个月内不得通过承诺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6个月内补齐的,在补齐后参保地和就医地均享受医保直接结算服务。补充材料为:异地城市居住证或异地城市户口首页和本人页或异地城市本人名下房产之一。
3、符合《铁岭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病种及诊疗项目目录》的参保人,可由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或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依据参保人确诊病历等相关材料直接为参保人办理转外就医备案;不符合《铁岭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病种及诊疗项目目录》的参保人,由参保地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对其疾病情况作出评估是否可以收治,对确因病情需要且本院无能力收治的,由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办理转诊备案,根据参保人的意愿转往异地的城市即可。
4、全面开通临时外出就医免申即享自动备案服务,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参保人员在异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外出就医住院时,无需自行办理备案,即时享受自动备案和直接结算服务。
5、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在任何就医地异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无需备案审核,即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并享受参保地本地就医待遇标准。
■备案时限、变更或终止
已在参保地按规定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含承诺制方式备案),异地就医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变更居住地,6个月后参保人员可提出变更居住地或终止异地就医备案。
■异地就医结算
已办理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备案的参保人员,可在备案的就医地市选择已开通住院相关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主动表明参保身份,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并直接刷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
■办理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后又需要回铁岭市住院怎么办?
参保人员办理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后,铁岭市和异地均生效可使用(以承诺制方式备案的在6个月内未补充材料的除外)。
■办理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在异地不能办理即时结算怎么办?
参保人应及时向就诊医院查询原因,如因网络中断等系统原因暂时无法结算的,可等待故障排除后,再行结算;如因系统维护等原因导致长时间无法即时结算的,参保人员可先行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后回铁岭市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参保人在异地突发疾病应如何备案?
异地发生符合《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辽医保发〔2022〕19号)中《基本医疗保险急危重病异地就医结算参考病种及关键标准》所列病种及关键标准的参保人,无需参保人办理备案,经定点医疗机构认定并上传“急诊”标志,即可按异地急诊备案直接结算,按照市域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待遇政策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西丰县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