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1日
为进一步做好优抚对象的服务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为优抚对象精准化服务水平,维护军人及军属的合法权益。近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
本次年度确认的主要对象是各乡镇管理范围内,目前所有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各类对象,包括伤残人员、“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参试(原8023)退役人员、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子女、入朝民兵民工、在乡老复员军人遗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补充兵员等。要求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务必按时、准确、高效的完成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
通过本次严格的年度确认工作,确保全县优抚对象资金的准确发放,把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维护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