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违法举报须知

来源:西丰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7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健全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提高发现违法违纪案件线索能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完善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的规定(试行)》(国统字〔2017103号)的要求,本局现公布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举报电话。

  一、受理范围。对内各乡镇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及其人员、统计调查对象从事统计活动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的举报。

  二、根据有关规定,检举人在检举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提供虚假证据等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提倡实名举报,如实反映问题。实名举报需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举报电话:

  西丰县统计局:024-74751877

  西丰县统计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