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辽宁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 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2日

  关于调整辽宁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

  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市、沈抚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处:

  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部署要求,经与相关部门沟通确认,现对《辽宁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2019年1月)》作出如下调整:

  一、取消1项

  原第23项由省民政厅实施的“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二、修订调整4项

  1.将原第58项“从事内地与台湾、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经营许可”修订为“从事内地与港澳间客船(含客滚船、客货船等)、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业务许可”,将其实施机关由“交通运输部”调整为“省交通运输厅”;

  2.将原第62项“从事国际道路运输审批”修订为“从事国际道路运输审批(国际道路货物运输除外)”;

  3.将原第64项“道路运输站(场)经营业务许可证核发”修订为“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

  4.将原第140项“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发”修订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综合以上取消和修订调整情况,省局梳理形成了《辽宁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2019年4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做好向社会公示和发布工作。

  

  附件:辽宁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2019年4月)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4日附件

  辽宁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

  (2019年4月)


  附件:12项检索关键词: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内容分发网络业务、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域名解析服务业务、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网络托管业务、通过转售方式提供的蜂窝移动通信业务)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 年4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