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铁岭市化妆品经营环节量化分级监管工作方案

来源: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1日

铁岭市化妆品经营环节量化分级监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全面提升铁岭市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推进化妆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化妆品行业整体形象。根据《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化妆品经营环节实施量化分级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量化分级监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坚持强基础、补短板、破瓶颈、促提升的工作理念,落实监管制度,推进监管创新,按照铁岭市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持续推动贯彻风险隐患排查分类监管,将普法、监管、执法有机贯穿,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升化妆品监管工作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以探索监管长效机制、提升专业监管能力、推动风险隐患排查为目标,开展量化分级监管工作,实现百姓用妆安全与优化营商环境双提升。

(一)落实分级管理工作机制。落实量化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各环节工作,总结量化工作经验,形成分级监管工作长效机制,持续提升监管效能。

(二)提升专业监管执法能力。通过开展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等方法,熟练掌握化妆品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努力成为服务指导、检查评定方面的行家里手,逐步建立一支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监管执法队伍。

(三)全面推动风险隐患排查。将专项整治、日常监管、不合格化妆品查处与开展的自查整改、检查评定有机结合,全面推动化妆品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提高工作的前瞻性、敏锐性、预见性和主动性能力,将潜在性、趋势性风险隐患切实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实施原则

(一)依法行政。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开展化妆品经营环节量化分级监管工作。

(二)量化评定。科学制定量化分级监管的评定项目,引导和帮助化妆品经营者依法经营、规范经营,同时向更好的服务方向发展,为建立更加健康有序的化妆品经营秩序、营造更加安全舒适的消费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三)公开、公正。分级评定等级应在经营者营业场所悬挂张贴,让消费者知晓,以便消费者在知情的前提下做出消费选择,同时便于消费者对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

(四)风险管理。贯彻风险管理的监管理念,按风险高低进行量化评价,监管部门要将分级评定与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投诉举报、不良反应等工作相结合,随时掌握化妆品经营者安全风险的变化,及时调整化妆品量化评定等级。

四、评定内容

(一)实施范围。按照风险分类管理的原则,主要在化妆品专卖(专营)、美容美发、宾馆洗浴、大型商超四个业态开展量化分级监管工作。鼓励对辖区内持有效营业执照并涵盖化妆品经营范围的化妆品经营者开展量化分级监管。

(二)评定标准。以省药监局依法统一制定量化等级评定的内容、标准、规则作为铁岭市开展量化评定的主要依据。各单位要严格遵照市局下发的实施方案要求落实量化分级监管工作,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出合理、可行性创新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等级划分。结合化妆品经营使用过程安全风险特点,按照《化妆品经营环节量化分级评定表》(附件1),明确检查项目。共分三个等级,从高到低为A级(优秀)、B 级(良好)、C级(合格)。量化等级评定后,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等级调整。

未达到C等级的,停止本次量化等级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评定合格后重新启动量化等级评定,且当年评定等级不得超过B级。

在评定过程中发现**关键项不合格项,停止本次量化等级评定,转入行政处罚程序,待行政处罚程序结束后,重新启动量化等级评定,且当年评定等级为C级。

(四)检查频次。化妆品经营者量化等级评定为A级的,原则上两年内实行有因检查;评定为B级的,结合年度专项随机进行检查;评定为C级的,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检查单位,每年至少检查1次。

五、评定程序

(一)制定工作计划。各单位根据市局制定的化妆品经营环节量化分级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地辖区实际,制定工作实施计划,组织开展量化分级监管工作。

(二)摸清量化底数。进一步摸清市场经营户底数,精准建立监管对象目录,并进行动态管理,为全面开展量化工作奠定基础。

(三)做好培训宣传。组织开展执法人员量化分级监管学习培训,明确具体工作要求,统一工作标准。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化妆品经营者进行培训宣传。

(四)组织自查自纠。落实服务指导工作理念,组织经营者对照《化妆品经营环节量化分级评定表》严格进行自查,对发现问题按照法律法规讲明责任和规范整改方式,帮助经营者及时整改。

(五)开展实地检查。经营者自查整改后,各单位要指定2名及以上执法人员,按照《化妆品经营环节量化分级评定表》的检查项目对化妆品经营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六)等级评定。按照现场检查情况对被检查经营者化妆品安全管理状况进行量化评定,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等级评定结果。公示具体时间由各单位统一确定,但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过后,各单位应当组织一次本单位层面的办公会议确定量化分级结果,将会议确定的评定结果在同一层面媒体进行公告。

(七)做好档案建立。化妆品经营者量化等级评定结束后,结合日常监管情况、经营者基本信息,整理量化等级评定资料,按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化妆品量化分级监管信用档案。

(八)及时张贴悬挂。各单位要指导化妆品经营者在经营场所适当位置对量化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张贴悬挂。

六、等级调整

各单位应当根据经营者守法和日常监管情况,对化妆品经营者量化等级进行动态调整。

(一)等级下调

1.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

2.检查过程中发现经营质量安全状况对照原量化分级时有明显下降,符合下级量化标准的。

(二)等级上调

1.连续2年未发现违法行为的;

2.检查过程中发现经营质量安全状况对照原量化分级时有明显较大上升,符合上级量化标准的。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市局成立以主管副局长任组长,化妆品科负责人任副组长,化妆品科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铁岭市市化妆品量化分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要按照市局的工作方式组建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市、县两级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络,确保信息顺畅。同时,各单位要从解决化妆品市场存在突出问题角度出发,制定实施计划,开展动员部署,明确各环节工作实施步骤、时间节点等内容,于2024年10月底前重点完成对化妆品专卖、大型商超化妆品、宾馆洗浴经营者量化分级监管,2025年底前完成实施范围全覆盖量化分级监管。

(二)整合监管资源,发挥基层作用。要充分认识量化分级监管工作是着力解决基层市场综合监管、专业化监管能力弱,监管资源缺乏,检查项目不全,检查重点不明,检查标准不统一,检查效率低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发挥基层市场监管所的综合监管优势,做好化妆品监管与其他领域监管的相互协调配合,更加有效的提升综合监管效能,保证化妆品量化分级各环节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督导考核,压实工作责任。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解决工作中难点焦点问题,防止打折扣、搞变通,指导帮助基层开展量化分级监管工作。按照省药监局考核工作要求,市局将量化分级工作纳入药品安全考核的重点项目,采取阶段性考核结合年底验收的方式确定年终考核结果。根据各环节工作推进情况,市局将在8月份和11月份对全市量化工作开展中期督导和年终验收工作。

(四)积极开拓创新,不断完善提升。要坚持监管和服务相结合,典型引路与消除隐患相结合,采取多种手段形成社会共治良好氛围,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突出对量化等级公示方式方法的调查论证研究,充分听取基层监管人员和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量化分级监管工作质量。

(五)加强组织纪律,树立良好形象。各单位要结合当前行风建设整治行动,加强对参与量化评定人员的思想、作风、纪律教育,文明执法,秉公用权,杜绝借检查之机吃拿卡要、不公正确定量化等级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树立监管部门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