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西丰县校园食品安全自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2日

西丰县校园食品安全自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根据市食安办等五部门印发《校园食品安全自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校园食品安全自查整治专项行动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要求,西丰县食安办会同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从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联合开展全县校园食品安全自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县级工作专班

为有效开展全县校园食品安全自查整治专项行动,西丰县食安办会同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决定成立校园食品安全自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县级工作专班),统筹部署安排全县校园食品安全自查整治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一)专班主要职责

县级工作专班负责统筹部署全县自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专项行动县级督导检查;接待市级抽查工作组,配合开展抽查工作。

  • 专班组成人员

组长:

张  宇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局长、食安办主任

副组长:

王  健 县公安局政委

王复学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莫龙辉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食安办副主任

许  君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昕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

赫荣伟 县教育局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

于  波 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

宋  春 县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办公室主任

滕福东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袁伟丽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股股长

朴圣舜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股长

李  旺 县市场监管局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韩振策 县市场监管局案件大队队长

卢  爽 县市场监管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

(三)专班工作机制

县级工作专班按以下机制开展工作:

1.会商调度机制,县级工作专班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点任务,并以纪要形式明确任务分工和落实措施;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议,交流经验,通报问题。

2.督促落实机制。县级工作专班督促各工作专班建立工作台账,定期汇总进展情况,跟踪督办,逐项对照销号。县级工作专班结合日常工作,适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现场督办整改;对工作不力、拖沓敷衍的,采用“三书一函”等方式督促加大整改力度。

3.简报交流机制。县级工作专班每月定期向市工作专班报送工作信息。定期向各工作专班发送工作简报、转发市级工作专班工作简报,通报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交流学习、相互借鉴。

4.协调联络机制。县级工作专班定期汇总各工作专班工作进展情况、下步工作计划及拟邀请领导出席的重要活动,及时互通内部信息;强化与教育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沟通联络,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开展自查整改集中整治

第一阶段:各地自查整治(2024年1月上旬-2024年3月中旬)

西丰县按照市级自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考核验收办法,成立县级工作专班,制定《西丰县校园食品安全自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围绕学校食堂承包经营行为、有害生物防治、环境卫生、加工操作等重点开展自查整改。

(一)督促学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方面

1.检查学校提供各类标准规范、指引资料清单,是否规范提供餐饮服务,

2.查看学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清单,查看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记录,佐证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情况。

3.查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任命书。

4.查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落实情况,是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5.查看学校食堂建设投入资金改造记录、更新更换设备设施记录。

6.查看定期开展鼠(虫)害消杀的记录,查看室内室外配齐配全三防设施、排水管道出水口、地面、墙壁、门窗、天花板等是否能有效避免老鼠侵入和栖息,查看蒸煮环节盛装成品的盆、桶等容器是否加盖(筛网)盖严、封严。

7.查看探索运用先进技术手段(AI视频智能抓取等)防治鼠(虫)类等有害生物情况。

8.实地查看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含送餐人员)健康管理、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控制管理、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食品安全自查、后厨环境卫生、有害生物防治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教育部门牵头,卫生健康和市场监管部门配合)

(二)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方面

1.查看县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情况。

2.查看县党委和政府会议纪要。

3.查看县党委、政府和食安委相关文件。

4.查看包保干部落实“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5.包保干部参加培训的证明材料。

6.包保干部督导记录。

7.包保干部是否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并通报属地监管部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靠前指挥、现场办公证明材料。(食安办牵头,市场监管部门配合)

(三)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方面

1.查看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2.查看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考核评价指标、纳入学校督导评价体系证明材料。

3.对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进行部署文件、会议记录等。

4.指导和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记录。

5.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清单记录。

6.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率达到100%。(教育部门负责)

(四)规范承包经营行为方面

1.查看招投标程序记录。

2.查看学校依法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协议)。

3.查看及时公示中标企业名单记录或截图。

4.查看加强对承包经营企业定期考核评价记录。

5.查看学校制定对承包经营企业的退出机制。

6.现场查看承包方对自行管理的档口及分包的档口环境卫生等食品安全管理情况。

7.查看学校严格约束承包经营企业将所承包的食堂分割成多个档口转包、分包行为记录;

8.现场检查是否存在学校“一包了之”“只包不管”突出问题情况。(教育部门负责)

(五)压紧压实监管部门责任方面

1.查看学校食堂许可准入情况。

2.查看指导学校建立供货商管理评价制度记录。

3.查看配备的专职食品安全员资料。

4.查看承包经营学校食堂企业许可情况。

5.查看建立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台账。

6.查看日常监管、指导、整改到位、处罚等记录。

7.查看抽检监测、核查处置情况记录。

8.查看处罚到人、追责问责记录。

9.查看行纪衔接、行刑衔接记录、涉嫌犯罪移送记录、公安部门反馈记录。

10.查看重大案件、典型案例曝光记录。(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依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方面

1.查看落实国务院食安办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的指导意见的记录。

2.查看执行新修订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情况、严格许可准入和现场审查情况。

3.查看落实《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指引》《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管理办法》文件、记录等资料。

4.查看行业协会推动企业加强自律、规范发展情况记录。(食安办牵头,教育、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依职责分工负责)

第二阶段:市级抽查(2024年3月下旬)

在跨省互查整治前,省食安办组织省教育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成立抽查工作组,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地组织开展工作抽查,抽查发现问题等相关情况通报市食安委。在省级抽查前,市食安办将组织市教育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抽查工作组,对照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按照市级考核验收办法,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县(市)区组织开展工作抽查,抽查发现问题等相关情况通报各县(市)食安办。

第三阶段:做好跨省互查整治迎检工作(2024年4月)省食安办组织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将成立互查工作组,按照跨省互查整治方案开展互查。县食安办分别组织本级教育、公安、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成立互查接待工作组,做好跨省互查迎检工作。

三、加强考核督导

市级工作专班围绕各地摸清底数、治理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制定考核验收办法,5月中旬,对各地自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考核验收。并对各地进行打分分档,90分以上为一档、80-89分为二档、70-79分为三档、69分以下为四档。对于各县(市)区自查整治专项行动不扎实、不深入、走过场,考核验收为四档的,市食安办将运用“三书一函”(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等方式督促加大整改力度,并同步通报县级食安委。

四、完善制度机制

县工作专班要对照相关清单、台账,稳妥有序完成任务,梳理总结本地区自查整治专项行动情况,形成一批自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向市级工作专班报送自查整治专项行动书面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强化思想认识,以坚决的态度、严实的举措、迅速的行动,敢于动真碰硬,把自查整治专项行动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周密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自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细化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任务台账,结合前期专项行动数据统计,彻底摸清各类业态底数,明确自查整治专项行动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自查整治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

(三)广泛收集线索。自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县市场监管部门开通举报邮箱,公布举报电话,受理和处置公众反映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自查整治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工作专班填写《投诉举报线索及处置情况表》(详见附件)要将线索处置情况报市级工作专班。

(四)加强协调督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大问题、重大案件的分类指导、挂牌督办,督促各地加强行业管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推动自查整治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对于不配合检查执法的学校,食安办将会同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联合通报,对因此产生严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将进行问责,绝不姑息。

(五)注重宣传引导。强化舆论引导,向全社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县工作专班每月向市级工作专班报送工作简报,工作简报内容包括工作部署、领导批示、任务分工、召开会议、推进落实、工作经验、典型案例、创新举措等。

六、报送要求

(一)请县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联系人,并于2024年1月15日前向市级工作专班反馈相关信息(附件1)。

(二)请县工作专班2024年1月15日前开通专门的举报邮箱、电话,市级工作专班汇总整理后,将在市市场监管局官方宣传渠道统一发布。

(三)请县工作专班自2024年1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自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果清单Exce1版本(附件2)。

(四)请县工作专班参照国家层面《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预期成果清单汇总(国家模板)》(附件3),制定本地区预期成果清单,2024年1月17日前反馈市级工作专班,并于每月20日前更新后续报。

(五)本次专项行动要围绕重点问题,在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堂承包企业开展全覆盖自查整改,自查清单内容、自查整改报告内容可参考但不局限于自查工作清单、自查整改报告(模板)内容(附件4、5)。同时,请各县(市)区工作专班分别在省级专班抽查和跨省互查整治时,提供《自查整治问题清单》(附件7)。

(六)县工作专班注重创新、提炼和总结,及时报送好经验、好做法,市级工作专班汇总整理后及时报送省级工作专班。

(七)自2024年1月起,市级工作专班每月定期召开全市专项行动工作调度会,介绍各县(市)区工作进展和排名。

(八)请各单位于2024年1月17日前上报本单位自查整治专项行动贯彻落实情况,2024年5月2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校园食品安全自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各类报送材料请按时间要求反馈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滕福东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赫荣伟 县教育局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

于  波 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

宋  春 县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办公室主任

邮  箱:xfscjcyg@163.com

附件: 1.工作专班联络表

2.校园食品安全自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果清单

3.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预期成果清单汇总(国家模板)

4.学校、校外供餐单位、承包学校食堂企业自查清单

5.自查整改报告(模板)

6.开展监督检查、执法稽查及培训情况统计表

7.自查、互查整治问题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