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2日
关于申请《铁岭金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金泰•紫澜山建设项目(一期、二期)
水土保持方案》的请示
西丰县水利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于2021年10月委托沈阳恩森水利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铁岭金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泰•紫澜山建设项目(一期、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现呈报贵单位,请批复。
铁岭金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20日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04
项目名称 |
铁岭金泰瑞房地产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金泰•紫澜山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西丰县红旗路南、御林华府A区西侧,原老国窖A块 |
区域评估情况 |
开发区名称:无 |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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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
公示网站:http://www.yanshougs.com/ |
起止时间:2021.12.6-2021.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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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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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单位 |
名称:铁岭金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223MAOXUC45X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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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铁岭市西丰县远景街御林华府A区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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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张丹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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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姓名:王少华 联系电话: 件类型及号码: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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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 |
1. 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 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 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 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 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 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 其他需承诺的事项:无。 法人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铁岭金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
审批部门许可决定 |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