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稻谷生产者补贴简明介绍

来源:西丰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2日

  【农业农村局】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稻谷生产者补贴简明介绍

  1、政策依据:辽宁省统筹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2、申请指南:补贴对象:生产者补贴对象是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上的玉米大豆和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本地农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合法的外来租种者等)。对于土地流转的,补贴资金应发放给实际生产者,有书面协议的从其协议。

  补贴范围:全县所有种植稻谷的乡镇。

  补贴标准:以县为单位,根据市对县核定下达的当年补贴资金额度,依据县农业部门提供的全县补贴面积测算确定全县统一补贴标准,并向生产者发放补贴资金。大豆补贴标准比玉米每亩高150元。

  申请程序:1.自主申报登记。生产者当年稻谷播种结束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主向耕地所属村委会申报当年实际种植面积,标明种植稻谷耕地属性(承包、流转等),同时登记领取补贴惠农“一卡通”账号。

  2.统计汇总核查。由乡镇政府组织农业等相关部门部署各村委会对全村稻谷生产者补贴基本信息情况(姓名、种植面积、耕地属性、“一卡通”账号等)按照统一格式进行统计汇总,并进行核查确认。

  3.实行村级公示。经核查确认的生产者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表由乡镇农业等相关部门经手人和政府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村委会负责人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后,以村为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群众有异议的基本信息,要立即核实并更正,确保基本信息完整准确。

  4.汇总备份上报。以乡镇为单位,农业主管部门对各村委会公示无误的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表(分户情况)汇总,由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乡镇公章后上报县农业主管部门,同时将相关基本信息情况表备份归档,以备核查。

  申请材料:第二轮家庭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

  咨询电话:县农业农村局:77842400

  县财政局:77845088

  受理单位:西丰县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限:按上级要求于11月10日前将补贴资金打入农民的银行卡(存折)中。

  3、补贴结果:补贴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发放系统对农民发放,现已全部发放完毕。

  4、监督渠道:举报电话:77842400

  地址:西丰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