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7日
西丰县2023年度动物防疫补助经费补贴
实施方案
一、政策依据:
根据《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和《辽宁省农动物防疫补助实施方案》。
二、申请指南:
(一)强制扑杀
1、补贴对象: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养殖者。
2、补贴范围:西丰县域内养殖户。
3、补贴标准:强制扑杀补助资金根据实际扑杀畜禽数量,按补助标准据实结算,实行先扑杀后补助。
4、办理时限:扑杀后7-14天。
(二)强制免疫
1、补贴对象:国家重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免疫效果监测评价、人员防护防控措施、购买防疫服务等。
2、补贴范围:西丰县域内养殖户。
3、补贴标准:根据疫苗实际价格、需求数量及动物防疫工作实际需求,结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根据安排强制免疫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确保动物防疫工作需要。
4、办理时限:3-5月,9-11月。
(三)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
1、补贴对象:承担无害化任务的实施者。
2、补贴范围:西丰县域内养殖户。
3、补贴标准: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相关畜种饲养量、年度工作任务或绩效目标实施等情况,遵循“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
三、咨询电话:024-77844027
四、补贴结果:强制扑杀、强制免疫2023年还未进行补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由市财政直接拨付到无害化处理公司所在地财政。
五、受理单位:西丰县农业农村局动物防疫股
六、监督渠道:
举报电话:024-77844027
地址:西丰县菜市街13号308室,动物防疫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