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6日
西丰县2025年乡村振兴典型村项目
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对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典型村的评定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建设内容:新建边沟、新建排水沟、巷道、盖板涵、垃圾池河道护坡等。
投资金额:1045万元
资金管理: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项目工期:2025年1月——2025年12月
二、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分配与管理
1.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使用管理遵循权责匹配、精准使用、公开透明、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2.2025年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将按照项目库进行分配。项目建设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尽早施工,最大限度降低生产成本。项目建设形成基础实施固定资产所有权归项目村。
3.乡镇党委政府是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负责监督管理。
4.项目资金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进行预付,预付资金在完成支付后要及时报账,预付资金不能超过资金总额的80%。
5.资金拨付到账后,两个月内未实施的,由乡(镇)政府将资金缴回县乡村振兴局进行调剂使用。
三、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严格执行“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乡(镇)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本乡(镇)所属的典型村项目,明确乡党政班子成员为项目管家,村级典型村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村组织实施。
(一)项目实施前,项目村形成项目实施方案,提请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报乡(镇)党委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附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二)项目实施中,乡(镇)党委政府落实项目管家,全程参与项目监督指导。
(三)项目竣工后,需在项目村进行公示。实施单位需将完工决算上报县财政评审中心,对项目进行评审。县相关部门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各实施单位到乡(镇)履行报账手续。
(四)项目竣工并结算后,由乡(镇)扶贫办负责归纳整理相关项目资料存档备查。
四、利益连接机制
在日常维护中,对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可设立村内公益岗位让其就业增加收入。
五、绩效目标
社会效益:通过乡村振兴典型村公共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优化建设等解决农村道路、环境等问题,带动和提升全县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质量,实现群众满意度100%
六、项目管理及保障措施
1.项目村村党支部承担本村项目的主体责任,村“两委”主要领导是项目建设推进主要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抓好项目实施。
2.村级党组织书记是项目落实执行第一责任人,要严把项目工程质量关,严格执行“四议一审两公开”工作制度,确保群众对扶贫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项目村“两委”负责项目后续维护管理和资金使用安全。
附件:西丰县2025年乡村建设典型村项目审批表
西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