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6日
全县各乡(镇)、村,各农机作业主体及广大水稻种植业户:
2023年秋收在即,特别是水稻马上开始收割。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水稻机收过程中的留茬高度,杜绝稻秆、稻茬在田焚烧,请大家自觉遵守水稻低茬收割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在全县范围内实行水稻收割限茬作业,收割机收割水稻留茬高度严格限制在15厘米以内,能低尽低。坚决杜绝稻秆、稻茬在田焚烧现象发生。
二、进行水稻收割作业的,必须对收割机留茬高度进行调整,按照上述限茬标准实施作业,否则不得进行收割作业。
三、在西丰县域内水田区不按限茬标准作业的合作经济组织、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家庭农场、农户、机主和跨区进行水稻收割作业的,所在乡(镇)、村责令其改正或停止作业。
四、严禁水稻收割留高茬,如果出现留高茬情况,则由所在乡(镇)和村负责责令其二次碎茬处理,并将稻秆及残茬清运干净,不得违法焚烧,产生的费用及后果自行承担。
五、加强对作业机具和经纪人的监管,对于扰乱收割市场的违法行为,县农业农村部门将联合县公安部门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决不姑息。
西丰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