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丰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1日
为全方位推动我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推进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和乡村治理,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良好局面,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23】4号)文件精神,我县摸底调查,建立2023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库,现公告如下:
一、扶持规模及补助标准
根据辽宁省委组织部、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辽组通字[2023]25号)、《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中央直达资金指标的通知》(铁市财预指字[2023]127号)要求,我县2023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村10个,其中,西丰镇乐善村、郜家店镇安乐村,安民镇育才村,每村投入资金152万元;郜家店镇自由村投入资金129万元;郜家店镇神树村、房木镇潭清村、房木镇富民村、振兴镇柳树村、金星乡宝兴村,每村投入资金100万元、安民镇忠岭村发展鹿产业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00万元。
二、摸底调查项目入库规模
2023年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共计入库15个村,西丰镇乐善村、西丰镇东昌村、郜家店镇安乐村、郜家店镇自由村、郜家店镇神树村、郜家店镇洪来村、郜家店镇胜利村、郜家店镇郜家店村、安民镇育才村、安民镇忠岭村、安民镇永淳村、房木镇潭清村、房木镇富民村、振兴镇柳树村、金星乡宝兴村。
三、主要经营形式
(一)光伏发电项目
西丰镇乐善村、西丰镇东昌村、郜家店镇安乐村、郜家店镇自由村、郜家店镇神树村、郜家店镇洪来村、郜家店镇胜利村、郜家店镇郜家店村、安民镇育才村、安民镇永淳村、房木镇潭清村、房木镇富民村、振兴镇柳树村、金星乡宝兴村,14个村利用村内建设用地、设施用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二)鹿业养殖项目
安民镇忠岭村实施鹿业养殖项目。
特此公告。
西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