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西丰县分局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5日
关于对中敖西丰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已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8月25日至8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77994068
通讯地址:西丰县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112400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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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敖西丰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燃气锅炉项目 |
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西丰镇乐善村 |
中敖西丰清真食品有限公司 |
沈阳灏澄环保咨询有 限公司 |
项目锅炉位于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西丰镇乐善村中敖西丰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现有锅炉房内。项目办公室原供暖采用 1 台 2t/h 燃煤热水锅炉,生产采用 1 台 2t/h 燃煤蒸汽锅炉,本次拟将燃煤锅炉更换为燃气锅炉,吨位不变。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内容不涉及土建施工,施工期仅为锅炉安装,其位于现有锅炉房内。施工场地设置围挡,设备拆除涉及切割烟尘,施工时开窗,加强通风,促进颗粒物扩散,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工程防渗化粪池内,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集中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高噪声设备避免同时施工,禁止夜间(20:00-次日6:00)施工。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锅炉废气,办公采暖1台燃气锅炉和生产用热2台燃气蒸汽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分别经12m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锅炉污水依托现有污水管道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隔振元件、柔性接头、隔振垫等。风机的输气管道或在进气口、排气口上安装消声元件,噪声设备置于室内,运行时封闭门窗,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于一般固废储存库暂存,定期由废树脂再生企业回收处理。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环保设施安全生产。严格按照环评做好分区防渗措施,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项目所涉及的其他环境风险、安全、消防等问题按照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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