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西丰县分局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3日
关于对西丰锦盛土石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已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77994068
通讯地址:西丰县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112400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1 |
西丰锦盛土石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振兴镇白石村 |
西丰锦盛土石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沈阳市灏澄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振兴镇白石村,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拟建设一栋 1 层生产车间,一栋1层产品储库,总建筑面积为798㎡,设计年产石料19.2万吨,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4.7万元,车间内设置一条 80t/h,年产19.2万吨石料生产线,生产车间设置给料机、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输送带等设备;产品储库设置装载机、自卸卡车等设备。 |
1、建筑施工场地设置不低于1.8m的围挡。施工场地地面、车行道路进行硬化等降尘处理,对易产生扬尘物料进行覆盖,施工场地洒水逸尘;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后洒水抑尘或设备清洗,不外排,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厂区临时搭建的防渗化粪池中,定期委托清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设备位置,禁止夜间施工,运输车辆尽量避开村庄集中居民区,距居民区较近的路段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弃土按照环卫部门要求回用于土建场地,不设弃土场,建筑垃圾根据环卫部门要求进行清运。 2、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生产车间破碎、上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车间、库房产生的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及道路运输扬尘。要求生产厂房封闭,传送带封闭,破碎机、上料工序设置集气罩,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由集气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产品储库封闭,成品堆放、产品装载和运输产生落矿粉尘,属于无组织排放,成品石料装卸时,封闭库房大门;未收集的粉尘在车间内沉降,抑尘效率85%。运输道路由碎石铺设,定期采取洒水抑尘,大风天气加强洒水抑尘,并控制车辆超载,覆盖苫布,减速慢行,保持道路两侧的范围内的整洁。 3、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新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4、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对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消声措施;所有设备均在室内。夜间禁止生产和车辆运输。 5、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布袋除尘器收尘、地面收集粉尘、废布袋、废油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员工生活垃圾等。除尘灰和地面收尘收集后全部按产品出售,废布袋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间内,定期委托处理。废机油、废油抹布和废机油桶同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定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环保设施安全生产。严格按照环评做好分区防渗措施,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项目所涉及的其他环境风险、安全、消防等问题按照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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