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西丰县分局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0日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西丰县分局关于西丰县殡仪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29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24-77994068
通讯地址:西丰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112400
附件:殡仪馆审批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