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积极组织发放惠农补贴资金

来源:西丰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8日

县财政局积极组织发放惠农补贴资金

随着2015年国家全面推行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将以往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并将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为了应对农资价格上涨而对实际种植粮食作物的农民发放的一种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这里包括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可兼顾甘薯、马铃薯、谷子、高粱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全县高度重视惠农补贴补助发放工作,把它作为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维护农民利益的大事来抓,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配合,各司其责,各尽其能,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调配,农业部门负责面积调查、公示、申报,金融部门负责资金的发放。主要领导带头亲自抓,安排专人抓好惠农补贴补助工作,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认真组织制定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按照实施方案对全县18个乡镇174个村及国有场站开展全面周密部署,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二、规范程序,及时发放

在各项惠农补贴补助资金发放过程中,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惠农补贴采取“农民自主申报登记、乡村核查确认、村级公示、乡镇汇总上报、县级农业部门核验汇总”的工作流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补贴资金发放实行村级公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的内容包括农户补贴面积、补贴品种、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数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兑付到农民手中。

三、强化监督,提高成效

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发放,关系到中央、省、市各项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也关系到广大农业从业者的生产积极性,因此,县纪委监委、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着力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