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2018年决算公开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6日

附件:1

部门决算公开情况细则

   

  第一部分  统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统计局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统计局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统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完成国家、省和市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定国民经济核算方案,编制国民经济基本核算表和国民经济循环帐户。

(二)组织领导协调全县的统计工作,拟定全县统计工作发展规划和统计改革方案,审查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方案,管理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负责制订全县统计方法制度;制定全县统计现代化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计算机网络。

(三)规划和协调全县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行业,积极培育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四)组织指导全县各部门、各单位统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和统计科学研究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的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统计干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从业资格考试工作。

(五)协助管理西丰县调查队。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丰县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含本级决算1个。

第二部分 统计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统计局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收入总计    86.07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86.07    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86.07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0   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3.事业收入   0   万元。

4.经营收入   0   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6.其他收入   0   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收入增减情况。2018年,统计局部门部门决算收入  86.07   万元,比上年减  89.15  万元,  50.88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86.07  万元,同比减   89.15   万元,增幅 50.88  %;其他收入   0   万元,同比增减   0   万元,增幅  0  %。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减的主要原因是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结束

(二)支出总计  86.07   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   61.03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52.7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25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6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

2.项目支出   25.04   万元,主要包括城乡一体化调查支出和经济普查等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

4.经营支出   0   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

支出增减情况。2018年,统计局部门决算总支出   86.07   万元,同比减支出   89.15   万元,  50.88  %,其中:基本支出减  70.72  万元,  53.68  %;项目支出  18.43  万元,增减幅  42.40  %。减支出的主要原因: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结束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主要是部分未完成项目需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相比,今年增减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统计局部门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86.0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1.03   万元,项目支出      25.04 万元。与年初预算  0  万元相比,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二)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4.23    万元,国防支出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42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0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农林水支出  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  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  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4.42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其他支出   62.39  万元。

三、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   2.41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 0 万元,公务待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2.41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2018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增  0.3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增  0.32  万元,主要是经济普查下乡次数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量  1  台,国内公务接待累计批次 0 次、人数  0  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1.03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55.0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  5.9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5.99  万元,比  3.49  万元,增幅  139.60  %,主要原因是经济普查工作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统计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6.0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6.0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统计局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 城乡一体化调查、经济普查 等项目  2 个,涉及资金 25.04  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  100  %,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 100  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我单位在财政预算资金管理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还需提高;二是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三是节约意识需要加强。

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切实履行我单位作为用款人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理念,树立绩效意识。二是充分吸取、运用绩效自评成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提高节约意识。四是强化项目管理。进一步科学论证、审查项目。五是全面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高效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六是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标准,更加符合实际,客观科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8.………

统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