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丰县体育局部门决算公开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2日

西丰县体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目    录

  第一部分  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体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体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体育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体育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全民健身及竞技赛事,青少年业余训练等体育方面工作。

  (二)共有一家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0家,事业单位0家。主要职能有两方面:1、全民健身活动。2、训练与竞赛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体育局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1家。

第二部分 体育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当年收入合计112.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112.6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 。2017年部门累计可用收入总计0万元。

  2017年当年总支出112.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功能科目支出97.07万元,商品功能科目支出5.17万元,项目支出功能科目支出10.39万元。

  结转下年0万元。

  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主要是超出预算21.97万元,用于基本支出(缴养老保险17.91万元),项目支出(参加市年度比赛4.06万元)。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12.6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体育与创媒行政科目支出25.4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科目支出87.1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02.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7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

  万元,公务待费0.1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2017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增减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增减    0万元,主要是工作需要。公务用购置及保有量1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 3 次、人数 21 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7万元,比上年增0.17      万元,增幅 3%,主要原因是物价上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  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四)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体育局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决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参加市年度比赛项目1个,涉及资金4.06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问题:项目实施没有按年初设定的进度执行。

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项目科学管理,积极推进和密切跟踪项目实施进度;二是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支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8.项目支出是指反映体育部门全民健身体育活动及后备人才选拔与训练。

  附件:2017年体育局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xls